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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11/7 11:33:00 浏览次数:3787 来源:省残联

(2014年9月11日)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李亚明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山西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残工委及中国残联等10个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组织全省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培训。
  省委、省政府对专项调查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同志就专项调查工作做过两次批示。昨天上午,省政府残工委召开了全体会议,高建民常务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专项调查工作作了专门强调,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大力支持,规范操作,准确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的基础数据,保质保量完成我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
  下面,我就做好专项调查工作讲五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搞好专项调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全国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充分说明这项工作对于推动在新的起点上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各个工作环节的有效落实。
  一是有利于落实各项基本民生政策的保障工作。做好残疾人保障基本民生补短板、兜住底的工作,是帮助残疾人奔小康的最基础性工作。完成这个任务,首先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制定措施就缺乏针对性,落实服务就缺少有效性,提出要求也就缺乏充分的依据。做好把底兜住的工作,落实保基本服务项目的托底服务,不仅要搞清兜底服务的具体项目,也要搞清最需要托底的人群底数、最需要托底的项目底线,不能乱拍脑袋、盲目估计。要推进政府部门做好兜住底的工作,前提是我们要提供出准确的需求和实在的具体数字。
  二是有利于制定加快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具体措施。在着力解决兜住底、补短板、保基本、广覆盖基本民生保障问题基础上,更要重视残疾人奔小康过程中的康复服务、教育就业、增收致富、精神文化等事关广大残疾人幸福美好生活指数问题,而能否出台有针对性、有力度的政策措施,取决于我们对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准确有效把握。因此,这次专项调查不是一次性的,要以此为基础今后年年都要动态更新。要做到这一点,起步很重要,基础打不牢,后续的工作难以有效跟进。需要说明的是,这次专项调查不能替代已经开展的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今后如何实现两者的融合和有效对接需要在这次专项调查后作出具体安排。今年的监测工作不能停,涉及的样本的监测组织工作要同步安排好。
  三是有利于不断提高各级残联组织有效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准确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管理上水平,工作上台阶,是做好服务和管理的前提。我们要按照中国残联的要求,力争通过不懈努力实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完善残联组织的基本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数据管理,进一步规范残联组织工作队伍的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残联组织资金使用、项目执行、资产监管的基础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信息化服务与管理能力,而抓好专项调查工作正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残疾人专职委员是推动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发挥好这支队伍的作用,让残疾人专职委员有效地介入和参与。
  四是有利于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建立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信息更新机制,将为今后进一步强化残疾人事业的基础管理,特别是推进《残疾人证》智能化身份认证和持证享有相关服务奠定扎实的基础。这项工作是“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提升残疾人服务管理,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优化政府和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各项惠残补贴政策等投入效率,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助残服务的有效载体。通过各种服务信息的积累和形成更完善、更准确的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有利于残疾人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有利于对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通过试点,探索“一人一卡、依卡服务”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新模式,为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从而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最终达到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的。
  二、精心组织,突出抓好专项调查的各个关键环节
  这次专项调查的对象为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在数据库中登记而暂未持证的0—15岁疑似残疾儿童。要紧紧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专项调查,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接受教育、就业帮扶、托养照料、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现有服务状况、托底服务需求等内容。调查表由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设计,省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下发,乡镇(街道)专项调查队据实填报。
  专项调查的标准时间是2015年1月1日0时。调查登记和复查工作时间是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核查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核查行政区划,核查专职委员,核查持证残疾人,核查非持证残疾儿童。要做好专项调查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包括核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制定调查实施方案、组建专家队伍、开展人员培训、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等。
  (二)调查阶段(2015年1月至3月):由县(市、区)政府残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以村(社区)为入户调查单位,开展入户调查登记;以乡镇(街道)为数据录入单位,集中进行数据复核录入;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初步统计分析工作。省、市组织开展业务指导检查。
  (三)分析阶段(2015年4月至6月):以全省和各市为单位开展综合统计分析等工作,6月3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上报工作成果时实行“双签字”制度,由省、市、县(市、区)政府残工委负责人和残联理事长共同签字确认。经省政府残工委或省政府残工委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全省及各地才可以公开发布使用相关的统计结果。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对调查数据进行研究开发,形成研究报告。
  各市要提前做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的核查工作,根据2013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组织县(市、区)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持证残疾人和暂未持证的疑似残疾儿童基础信息与乡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划进行对应划分,组织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村(社区)干部等对本辖区内的残疾人进行摸底核查,为现场入户调查打好基础。市、县(市、区)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对所辖地区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的核查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省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抽查并通报核库情况。
  三、严格把关,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精心准备,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这次专项调查要加强实名制登记和管理,要和信息化管理结合起来,和数据的动态更新结合起来,和《残疾人证》的智能化使用结合起来,和推进同步小康工作进程结合起来。筹备工作一定要统筹考虑,做到严格、严密、严谨。要针对一线调查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状况,落实具体化、可操作的实施方案,让他们掌握应知应会,知道需要做几件具体实事,要把复杂程序简单化、可操作化,不要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二)广泛动员,深入开展入户调查。这次专项调查涉及面广,省、市、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都会涉及到。因此,一定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更多的人参与调查工作或者帮助提供有效的信息线索,努力使调查工作横到边、竖到底、没有漏点,最大限度减少盲区和死角。能够直接入户调查的,都要和残疾人直接见面。这不仅是调查,也是直接给残疾人带去党和政府、残联组织对残疾人关心关爱的重要契机。残疾人本人不能直接表达的,要让其亲属帮助回答问题。工作中决不能由几个工作人员坐在办公室里凭印象填报、拍脑袋乱估计,更不能虚假编造、凭想象替人填报。
  (三)加强督查,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和资料保管保密工作。实名制调查来不得半点马虎,要加强工作落实中的督导检查,特别对领导重视不够、方案制定不细、力量配备不强、工作抓的不实的地方要重点督查。发现弄虚作假问题要严肃处理,必要时要向当地党委汇报。专项调查结束后,我们还要组织专家对整个调查过程、调查结果等进行评估分析。要做好统计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向社会发布或引用调查的结果。
  四、多措并举,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搞好培训。省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对市、县(市、区)级专项调查办公室业务骨干开展省级培训,各市、县(市、区)专项调查办公室调查骨干和参与县级培训工作的乡镇(街道)调查骨干参加省级培训。县(市、区)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县级培训工作,县级培训要组织到每一个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调查员,对于村(社区)较多的县(市、区),也可以采取分片培训的方式完成县级培训,培训要求以实训为主,注重实际操作,做到紧密联系调查实际,统一调查口径,以掌握询问技巧、指标定义、填写方法为重点。各级调查组织要保证调查人员的稳定性,经培训的调查员不得随意更换。
  (二)要抓好试点。省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组织省级试点,重点检查调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试填调查表,熟悉工作流程,锻炼调查骨干队伍,提高组织实施能力和业务水平。市、县也要开展试点调查工作。在试点上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在全省推广,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取经。必要时,我们还要组织到兄弟省市学习。
  (三)要责任到人。要做到有人组织、有人落实、有人督促。层层落实责任制,级级签订责任状。省残联实行通报制度,专项调查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表彰奖励。省残联已经成立了5个组:即调查组、综合组、资料宣传组、技术保障组和督查组。希望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上报专项调查进展情况、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省残联实行会领导包市、县(市、区)的做法,要亲自入户调查。每个会领导包2-3个市,分别带领5个督查组的成员下去检查指导。希望市、县(市、区)也采取领导包点的办法来推进工作。
  现在各市要抓紧做好六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组,二是联合下文,三是制定本市调查方案,四是召开动员大会,五是组织核查培训,六是入户核查。
  五、加强领导,确保圆满完成专项调查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专项调查工作在省政府残工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残联会同省统计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信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织实施。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残工委均要成立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残工委主任担任组长,政府副秘书长、残联理事长担任副组长,统计、发展改革、教育、经信委、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各1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残联理事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和统计部门的1名负责同志兼任。
  县级专项调查办公室要成立所辖乡镇(街道)专项调查队,调查队由乡镇(街道)干部、残联理事长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及熟悉残疾人工作的村(社区)干部组成。专项调查队负责所辖村(社区)调查任务。每个村(社区)要成立专项调查小组,残疾人较少的社区,根据调查量可以2—3个村(社区)成立1个调查小组,每个小组不得少于2人。
  (二)要搞好调查人员的选调。各级专项调查办公室要选调业务精、能力强、能吃苦的工作人员作为业务骨干参与调查工作。基层调查人员由县级专项调查办公室从残疾人专职委员、村(社区)医生及村(社区)干部(如乡、村妇联主任)等人员中选调,陪调员由熟悉村(社区)残疾人户情况的人员担任。入户调查时须有1名调查员和1名陪调员共同进行调查问卷的填写工作。
  (三)要做好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按照中国残联要求,各级残联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将调查经费列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测算经费需求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今年需要发生的支出,可以通过追加预算的方式加以解决;2015年度发生的支出,在编报年度预算时要争取纳入预算。专项调查费用,由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共同负担。相关的技术支持系统由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发、统一安排配发。我们要逐级做好安装验收、联调互动、技术培训,确保技术支持能够及时到位,不影响相关工作的开展。
  同志们,做好专项调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共同努力,高质量地完成好这次专项调查任务,为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帮助广大残疾人早日实现同步小康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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