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残联机关党建工作安排

  根据《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2017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的通知》(晋直发〔2017〕1号)精神,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省残联机关党建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机关党的各项建设之中,压实党建责任,强化担当作为,围绕省残联中心工作,全面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完成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建工作领导

  1.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完善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直属单位党组织及负责人责任清单,一岗双责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省残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建工作中的力量整合、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监督落实作用。

  2.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做好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全面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拓展和延伸;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建考核机制,对支部年度党建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机关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软弱涣散、不发挥作用的党组织,强化督促检查和问责追究,形成抓机关党建责任落实的倒逼机制。

  (二)深化思想理论建设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常态、发挥长效。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党建7项重点任务,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抓手,深化“党员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保持定力。

  4.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实施办法》;注重发挥中心组学习的龙头示范作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学习计划;以党组中心组和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严格落实中心组每年12天、12次集体学习的有关规定,年内向工委报送1-2篇党组书记的专题发言材料。

  5.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通过分批集中轮训,着力抓好党务干部、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开展党章、党规系统学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规范基层组织建设

  6.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组织健全、制度落实、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为标准,深化总结“党支部工作方法”;运用支部工作台账等载体,进一步激发支部建设活力,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和推动发展的能力;适时召开党建工作交流会,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7.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支部活动记录,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述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一系列党内生活制度;把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作为严肃党内生活的重点;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党建带群团,完善群团工作机构。

  (四)推进反腐倡廉作风建设

  8.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以《准则》《条例》为指导,完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倒查追责工作机制,层层传到压力;充分履行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排查处置和纪律审查力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问题严肃依纪处理,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日常监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10.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惩贪治腐。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持续威慑。

  (五)丰富机关文化建设

  11.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弘扬主旋律”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学唱国歌、军歌、中国梦之歌,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进行“弘扬核心价值观、同心共筑中国梦”系列教育;举办读书征文、残联人中国梦诗歌朗诵会、手语歌舞培训及比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做好迎接十九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各项工作。

  12.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力度。按照新修订的省直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建立完善淘汰和互查机制。

  三、具体要求

  (一)发挥党建工作的领导作用。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好党的领导核心。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责任担当,完善问责机制,构建监督体系,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强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三)突出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培训机制、党员管理监督机制、党员发挥作用机制、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员激励奖惩机制,突出党员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党员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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