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2013年度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级各新闻单位,各市残联:

    为了全面展示我省各新闻媒体2012年至2013年间的优秀残疾人题材新闻作品,表彰广大新闻工作者在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促进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做出的贡献,省残联决定举办2012至2013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各市残联对本次评选活动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推荐本单位、本市有关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优秀新闻作品参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参评资格及评选项目
    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分为文字类、广播类和电视类,符合参评资格的新闻单位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以参评。
  
(一)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通讯社均可参加以下文字类的评选:
    1.消息;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署名评论);
   
3.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调查);
   
4.专版专栏(包括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5.新闻摄影。
   
(二)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可参加广播类的评选。
   
(三)经正式批准的电视台可参加电视类的评选。
   
二、参评作品的标准和要求
   
(一)参评作品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坚持为残疾人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体现“走转改”的特点,社会反响好。
    (二)报道内容要紧密围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生动记录基层残疾人的生活变化,真实反映残疾人事业各工作领域的发展成果;要大力弘扬自强和助残精神,通过多种报道形式展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倡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时代风尚;要弘扬社会正能量,鞭笞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歧视残疾人的不良社会现象,发人深省、引人深思。报送作品要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广大受众喜闻乐见。
   
(三)字数和时间限制:文字消息在1000字以内,文字评论在2000字以内,文字通讯在3000字以内;广播、电视消息在4分钟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含述评性节目)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节目在40分钟以内。
   
(四)新闻摄影作品要求内容真实,新闻价值高,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制作精良。
   
(五)专版专栏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六)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七)超过规定长度的作品,原则不参加评选,经评委认定特别优秀的作品可适当放宽。
   
(八)作品作者姓名以推荐表为准,署名人数以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作品刊播时的人数、排序为准,不得随意变更。作者(含编辑)人数5人以上(含5人)署名集体创作;专栏作者3人(含3人)以上者署名集体创作。
   
三、评定程序和奖励
   
(一)省残联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评、定评。
   
(二)根据作品的不同参评项目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视情况对获奖作品总分在前三名的设组织奖,奖励在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报道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节目或栏目。
   
(三)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作品推荐的标准和要求
   
(一)凡超过附件1规定参评数额者,将按参评表顺序撤下排在最后的超额作品,不予参评。
   
(二)文字类消息、通讯参评作品一式1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分别装订在一起。
   
(三)文字类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一式10套。每套一份作品(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和一份推荐表外,还需在报道作品的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一篇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四)广播、电视类作品一式2套。每套由一份文字稿、推荐表和一张作品DVD光盘组成。广播、电视作品请刻制成DVD格式光盘。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节目,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排、制作。凡在评选中无法正常播出及对作品进行删改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 摄影类作品须报送单幅作品或组照原样报(刊)1份,JPEG格式光盘一张,原底片洗印件1份(一律为8英寸,用硬卡纸装裱,规格见附件4)。每幅(组)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
   
(六) 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广播作品除报送原样报(刊)外,还须附中文翻译稿,然后按上述要求报送。
   
(七)每一个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使用A4纸。每件参评作品统一装在一个大号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报送单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例如:“太原市·文字通讯·《把旧挂历捐给盲孩子》”。
   
(八)为便于资料整理录入,请各报送单位将推荐作品目录(附件2)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九) 寄送时间地址:
   
1.寄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
   
3.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文源巷18号3楼省残联宣文部
      
邮编:030001
      
联系人:武振宁
      
电话:0351-2027145,15834189669
      
Email:sxdpfwu@163.com
附件:1. 2012—2013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2. 2012—2013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
     
3. 2012—2013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推荐表
     
4. 2012—2013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摄影作品评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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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8日

附件1-4

来源:省残联宣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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