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关于认真做好〈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残联[2012]32号

 

各市残联:

    现将中国残联《关于认真做好〈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残联[2012]18号)转发给你们,为了贯彻落实好《规划》,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要提高对残疾人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残疾人就业作为“十二五”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首要任务来抓,放在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予以安排和部署。

    二、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统筹安排。按照《规划》精神,在其制定当地“促进就业规划”或实施办法时,将《规划》中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残疾人就业工作之中,促进当地残疾人就业工作良性发展。

    三、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残疾人的培训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就业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要完善就业与培训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请各市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规划》的有关情况上报省残联教育就业部(含电子版)。

      附: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中国残联《关于认真做好〈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来源:省残联教就部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