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省残联党员党性教育轮训班的通知
晋残联党函〔2017〕22号
各支部:
按照省直工委《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晋直组字〔2017〕69号)要求,机关党委将于近期举办党员党性教育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训内容
弘扬延安精神,提高党性修养。
二、时间地点
中共延安市委党校
(一)第一期: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6日
(二)第二期:2017年8月12日-2017年8月16日
三、参训人员
全体党员
四、具体要求
(一)各支部根据自身情况,将党员划分成两期参训,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务培训两手抓,于6月28日前将《参加轮训党员明细表》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shxcljgdw@163.com。
(二)轮训结束后,参训党员要撰写心得体会,并于8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机关党委。其中,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心得体会要适时以讲党课的形式在支部会议上学习交流。
(三)所有参训党员务必携带身份证,遵守时间安排,统一乘坐火车。往返路费、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由机关党委统一负责。
附件:参加轮训党员明细表
中共365备用网址大全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来源:省残联机关党委